1、sat考試是不是用以申請所有美國高校?
答案是否定的。一般來說,sat僅用以申請排行前100的學校。看各大學校的官方網站可知,一般來說排行在50以后的學校已經不強制性規(guī)定sat考試成績。與toefl不一樣,sat考試成績并不是語言成績,而是“大學入學考試”考試成績,其實質就是說高考。
較關鍵的應該是“與大學的專業(yè)相應的高中課程成績”。如,申請電子工程專業(yè)(ElectricEngineering)的學員,在數學課和物理學上有必須很好。次之是“所選課程內容強度”,意思是除開專業(yè)對口的課程內容以外,該學員選定的課程內容總體難度系數不可以低,要展示出學員敢于挑戰(zhàn)較難課程內容的拼勁,及其學習的整體實力。
比如,一樣是選修課,商業(yè)服務(Business)的課程內容強度就明顯比不上經濟學(Economics)。再次是“大學入學考試”,即sat的成績。特別注意的是,satII的成績,反倒并不是大學招生官所注重的。但,它是與學校類型密不可分關聯的。我們發(fā)覺,學員的總體GPA反而在關鍵性上小于sat成績,它是因為大學招生官更喜歡看“對應課程內容”的成績,而并不是總體的GPA。
應當說美國的私立大學及文理學院,與公辦綜合類大學的申請判斷規(guī)范還是很有差別的??傮w而言,公辦綜合類大學以其對公眾的責任性較強,因此更為依靠量化分析的方式來收取學員,因此,GPA和sat成績是更為關鍵的考評總體目標。而民辦大學及文理學院,一方面自身因為文化教育品質更強而受人青睞,另一方面也因教學理念上更為崇尚綜合型的“全人教育”,因此既注重GPA和sat成績,包括考試通過幾科satII或AP,也注重學員的性格、家庭、課余活動等非量化的指標。
雖然上邊得出了NACAC的總體目標比,但那也不絕對精確。因為這僅僅讓招生官將其所以為的關鍵水平進行了排序罷了。而在真正的申請過程中,各類要素中間并非一個沖突關聯,只是前后左右對接的關聯。換句話說,大學招生官最先應用GPA和sat成績開展一個分檔,創(chuàng)建一個所謂的內部合格分,隨后將所有沒有做到這一較低底線合格分的學生拒掉。之后,再在可選擇的學員庫中調查別的軟性目標,開展橫向比較,便于尋找不錯的學生。比如,一樣是申請某常春藤盟校,最先GPA在3.7下列,sat在1400以下的學生將會首先就沒有希望。之后再看satII和AP的“較高分數的學科”達到幾科(如哈佛大學均值是4門上下),隨后再看課外活動(特別是在是反映領導能力和與所申請專業(yè)造成直接關系的主題活動)。所以,我們不可以說sat是較關鍵的總體目標或較不關鍵的總體目標,只能說,這是在申請第一階段里一個不可以缺少的一環(huán)。某種程度上說,這是確保能進到下一輪的敲門磚。
與美國本土學生相比,在我國學員在運用sat開展申請的時候,有一點獨到之處。美國本土常出現的狀況是,每個普通高中給學員GPA的緊松水平不一。例如2個一樣能力的學生,在A學校將會取得GPA3.8,而在B學校中只有拿3.5。而高校在申請?zhí)幚碇?,因為積累了長期的招收數據信息,能夠在對待不一樣學校來的學員時,有一定折中指數的解決,便于保證比較公平公正地對待GPA。
而在我國學生大規(guī)模申請美國本科的時間一共也才十年不到,美國高校在這些方面積累出來的數據偏少,沒辦法核算每個我國普通高中的GPA水分并進行公平公正換算。如此一來,硬件總體目標中,更加具備說服力的,只有是如sat那樣的規(guī)范化考試。所以,如果一名學生申請的大學之前沒有招收過很多來自同一高中的學生時,其SAT考試成績的重要性也將更高一些。